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
单位(学校):
现将《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飞行检查”
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教育局
2015 年 3 月 2 日
(联系人:黄镇敏,联系电话:82002115)
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
“飞行检查”的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深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
养的指导意见》 深教〔2014〕274 号),认真落实《深圳市中小学
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年)》,切实提升学生身心素
养和体质健康水平,我市将组织开展中小学“校园体育一小时”
飞行检查(即实行检查时间、地点、方式三随机,以下简称“飞
行检查”),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深圳市中小学“校园体育一小时”飞行检查小组,由市
教育局相关业务处室、督导室、学区督学及各区教育局(公共事
业局,下同)相关科室、督导室、体育专干、体育教研员、骨干
教师抽调人员组成。市教育局也可委托第三方组织专业团队开展
随机检查。
二、检查对象
全市各中小学校。
三、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中小学校“校园体育一小时”开展情况,具体内容
包括:
(一)学校是否制定了校园体育活动工作方案。
(二)学校是否开足开齐体育课,是否存在削减、挤占体育
课现象。
(三)班级没有体育课的当天,学校是否安排一节排入课表
的体育活动课或组织学生进行 40-45 分钟集体锻炼。
(四)学校每天是否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
(五)寄宿制学校是否组织学生出早操、晨跑等。
(六)学校是否将学生“校园体育一小时”的时间和内容纳
入教学计划,列入学校课表和作息时间表,活动内容、时间、场
地、器材等是否都有具体安排。
(七)学校是否将“校园体育一小时”方案在校内公告栏和
校园网公示,是否公布市、区监督投诉电话和邮箱,接受社会监
督。
(八)学校是否认真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
上报数据真实可靠,测试结果向家长和社会公告。
(九)学校是否将学生参与和教师组织校园体育活动的情况
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和教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直接挂钩。
四、检查办法
采用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查看活动影像资料、随机检测及
师生、家长访谈或问卷等办法。
五、组织实施
(一)各校于每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将“校园体育一小时”方
案(含全校课程表、作息时间表、活动项目内容、时间安排等)
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区属学校方案先报区教育局,由区
教育局统一报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直属学校直接报送市教育
局德体卫艺处),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在网上对辖区内各学校方案进
行公示。各校备案内容将作为随时接受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飞
行检查”的主要依据。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常规检查。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
“飞行检查”要求,不定期的组织人员到校实地进行常规检查。
(三)市教育局组织“飞行检查”。市教育局将组织检查组对
全市中小学校开展随机检查。
(四)检查结果向社会公告。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检查结
果统计分析,定期进行通报并向社会公告。
六、结果运用
(一)实行检查结果公布、限期整改和奖惩制度。检查结果
向全市通报并与学校评先评优、校长年度考核挂钩。对认真组织
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学生体质健康状况得到明显改善的学
校,给予表彰奖励。对不认真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的学校给
予通报批评。
(二)凡有不能保证学生“校园体育一小时”、未按国家规定
开足《体育与健康》课、学生体质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未按
要求开展《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和如实上报数据、在“飞
行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形之一者,学校体育工作等
级评定结果为不合格,并对校长予以问责。
附件:深圳市中小学校园体育一小时“飞行检查”评分表
附件
学校名称: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深圳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5 年 3 月 3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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