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印发 2016 年深圳市
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及规程
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学校:
为实施《深圳市中小学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
年)》,大力开展“校园体育一小时”阳光体育运动,切实提高学
生体质健康水平,2016年我市将举行10项中小学体育竞赛(具体
项目见附件1)。现将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及规
程(附件2)印发给你们,以后不再另发各单项竞赛规程,请各单
位按规程要求,认真抓好组队训练和报名参赛等工作。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坚持健康第一、落实“校园体育一小时”
各区和学校应以提高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为根本目的,面向全
体学生,正确处理好日常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之间的关系,充分调
动学生参加体育锻炼的积极性。以竞赛带动普及,以普及促进提高,
切实建立阳光体育运动的长效机制,优质高效保障落实“校园体育
一小时”。
二、落实竞赛管理,保证赛事安全
参赛必须以学校为单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个人或联合组队参
赛。各参赛学校应当加强体育运动风险防控工作,加强学生运动安
全教育和参赛运动员竞赛管理,制定安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
确保参赛师生的人身安全。
三、加强诚信教育,确保公平竞赛
各区和参赛学校应严格按照竞赛规程的要求,认真审查运动员
的参赛资格,加强对参赛队伍诚信教育及精神文明建设,积极营造
公平竞赛的良好氛围。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平竞赛规定的单位
和个人,我局将按照相关规定取消参赛队和参赛个人的资格,所获
成绩作无效处理,并对领队、教练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违纪舞弊
监督举报电话:0755-88102115,电子邮箱:huangzm@sz.edu.cn。
附件:1.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计划。
2.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规程总则及各单项
竞赛规程。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3月28日
(联系人:黄镇敏,电话:88102115)
附件2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体育竞赛规程总则
及各单项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各项竞赛的时间、地点
各项比赛时间与地点见各单项竞赛规程。
三、参赛单位
必须以学校为单位,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个人或联合组队参赛。
参赛具体办法见各单项比赛规程有关条款。
四、竞赛项目
田径、游泳、篮球、排球、足球、健美操啦啦操、乒乓球、武
术(套路)、毽球、定向越野。
五、各组别要求
(一)高中组:必须是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学
生。
(二)初中组:必须是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学
生。
(三)小学组:必须是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小学生。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的比赛。
(三)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七、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各单位必须按规定日期和要求报名,在报名表上加盖学
校公章,逾期不予受理。
(二)以各单项比赛规程有关条款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八、竞赛、录取名次、计分、奖励办法
(一)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由赛会审
查(检录)。
(二)具体办法见各单项比赛规程中的有关条款。
九、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一)为了端正赛风,各代表队在报名时,严格执行《竞赛规
程》中的有关条款,认真审查参赛运动员资格,严格把关,杜绝违
反规定、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
(二)赛会专设“资格审查组”,负责参赛运动员资格审查工
作。资格审查组的处理决定为运动员资格最终裁决。
(三)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的运动队、运动员和教练员
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进行通报批评。
(四)资格审查组将在比赛前后对运动员资格进行检查,凡发
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作如下具体处罚:
1.赛前:资格审查组将通过学籍管理系统等,严格审查报名材
料;报名结束后进行公示,各代表队之间相互监督;资格审查组随
时到运动员所在学校进行核查。如果运动员本人与报名信息不符,
一经查实,即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并不得换人,对教练员进行
通报批评。
2.赛中: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队)余下的所有比赛及
已取得的成绩、名次,并追回奖品及奖状;如果是计团体总分(名
次)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代表队团体总分(名次),对教练员和
学校进行通报批评。
3.赛后:一经查实,则取消该运动员(队)取得的成绩、名次,
并追回奖品及奖状;如果是计团体总分(名次)的比赛项目,则取
消团体总分(名次),对教练员和学校进行通报批评。对情节恶劣
的学校和个人,将取消3年内在市学校体育工作方面的一切评优评
先和表彰奖励的机会。
4.投诉:凡对运动员(队)资格有异议,需在比赛结束后三个
工作日内向资格审查组提交投诉报告,投诉报告须经领队签字,报
告内容应提交其作弊行为的证据。
十、开展评选活动
各项竞赛评选“精神文明代表队”、“精神文明运动员”和“优
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并授予奖牌或奖状。评选方法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各项竞赛的代表队,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
(二)评选条件
1.遵守赛会纪律,具有良好的体育道德与体育精神。
2.服从赛会工作安排,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与品质。
3.在裁判工作中坚持“认真、准确、公平、公正”,为人师表,
服务运动员。
4.尊重裁判,服从裁决,尊重对手,尊重他人;具有良好的学
生文明礼仪。
5.比赛成绩优异,无投诉;教练员为人师表,以德育人。
6.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物,讲文明礼貌,讲卫生。
(三)评选办法
1.“精神文明代表队”名单由各代表队和裁判组推荐,报竞赛
组、组委会审批。
2.“精神文明运动员”名单由教练员推荐,报竞赛组、组委会
审批。
3.“优秀裁判员”名单由各裁判组推荐,报竞赛组、组委会审
批。
4.“优秀教练员”名单由各裁判组推荐,比赛成绩优异,报竞
赛组、组委会和各区教研员审核批准。
(四)评选名额
1.“精神文明代表队”原则上按4:1的比例进行评选。
2.“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原则上按5:1的比例进行评
选。
3.“精神文明运动员”原则上每个代表队一名运动员。
十一、经费及保险
各队参赛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
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十二、其它规定
裁判员从各区推荐的裁判员中挑选,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并组
织裁判员培训和实习。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4月9日。
地点:因比赛保密需要,将在教练员会议上公布。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含职校)。
四、竞赛组别
(一)高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学生。
(二)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学生。
(三)小学组:
1.甲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2005年9月1日之
前出生的小学生。
2.乙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2005年9月1日以
后出生的小学生。
五、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百米定向赛、中距离赛、积分赛、团队赛。
(二)初中、小学组:百米定向赛、短距离赛、积分赛、团队
赛。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七、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本市各中、小学、职高均可报名(分校可独立组队报名),
各组别限报一队。
(二)各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各队、各组别限报男、
女各5人。
(三)百米赛:各队、各组别可报5人。
(四)短距离(中距离)、积分赛:短距离(中距离)各队、
各组别限报3人,积分赛各队、各组别限报2人,短距离(中距离)
和积分赛不能同时兼报。
(五)团队赛:各队、各组别限报男、女各一队,一队为4人。
(六)各参赛队报名时交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
文档)。
(七)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
件各一份,大一寸免冠照片2张(一张办理运动员证,另一张贴在
“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运动员照片存查表”上,
并填好相关信息)。
(八)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3月30日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定向运动竞赛规则(试行)》及本次定向越
野比赛的相关规定。
(二)采用Chinahealth定向电子打卡计时系统。
(三)运动员出发方式由裁委会决定,出发顺序由计算机随机
抽签决定(同组别参赛人数达到100人随机分为两个平行组;分组
原则是同单位尽可能不同组)。
(四)比赛时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运动鞋,佩戴号码布,持
专用定向指北针(自备)独立完成比赛,比赛运动员CH指卡(比
赛计时卡)自备。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成绩无效或取消比赛资格
1.代表队成员私自出预备区者。
2.接受别人帮助或为别人提供帮助者,如指路、找点等。
3.比赛中使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者。
4.比赛时教练(领队)未按规定去指定区域集中者。
5.运动员未按规定批次出发或比赛结束未到终点打印成绩者。
6.比赛时丢失指卡、号码布、地图者。
7.领队、教练员和运动员比赛时间私自进入比赛场地,则取消
其全队成绩。
8.比赛途中运动员因伤、病等原因不能完成竞赛时,准予自行
退出比赛,退赛后必须用指卡在成统处打成绩。
9.出发前运动员因故退赛,教练应向终点递交书面报告。
九、名次录取与计分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
1计分,团队赛加倍计分。
(二)团体总分按各队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之和计分,分数多
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三)单项赛中因犯规被取消成绩的选手,其所在参赛队不予
计取团体名次。
(四)奖励办法
1.凡获各单项前八名和破纪录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2.按成绩分别录取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团体
总分前八名,并颁发奖杯。
十、设备与器材
指北针、指卡由参赛运动员自备,其他比赛器材由主办单位提
供。
十一、经费及保险
各队参赛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
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报名表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定向越野比赛运动员
资格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手
机:
照片粘贴处
姓名: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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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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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毽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4月16日-17日。
地点: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
四、比赛项目
男、女三人赛。
五、竞赛组别
(一)高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生。
(二)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生。
(三)小学甲组:必须是2005年9月1日以前出生的小学生。
(四)小学乙组:必须是2005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小学生。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的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所有报名运动员上场比赛不得少于一局。
七、报名及领队教练会议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
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毽球高水平运动和传统项目学校可报第
2队参加小学甲组比赛,但不计名次)。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交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
报名表一份。
(三)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
份,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毽球比赛
运动员照片存查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四)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4月7日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毽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各组设种子队一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中
学组采用两个小组单循环赛,小学组分成四个小组单循环赛;第二
阶段中学组采用两个小组前二名交叉淘汰赛,决出1-4名,小组三、
四名用同样方法决出5-8名。小学组取前两名参加交叉淘汰赛,决
出前8名。
(三)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和运动员
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四)各队应准备深浅两套不同颜色的比赛服装。上衣前后有
明显的号码,并在报名表上填写清楚。
(五)各队应按规定的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比赛场地,
迟到15分钟作弃权处理。
(六)平推组三人赛。
1.网高为1.50米。
2.每人最多连续2次击球,全队最多3次击球过网。
3.不允许将高于网袋上沿的球击触过网(第1人次第1次击触
球除外)。
4.发球的击球点不允许高于支撑腿的髋关节。
5.比赛均采取三局两胜制,每局比分11分,最高比分15分。
6.其余规则参照《毽球竞赛规则》执行。
九、计分办法
第一阶段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分,弃权得0分,按积分
多少排列名次。若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局数
多者名次列前;若仍相等,则按相关队净胜分多者名次列前;仍相
等时,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十、名次录取与奖励
对获高中、初中组前六名,小学组前八名的男、女队颁发奖杯,
个人分别颁发证书。若某组别不满6个队则减一录取。
十一、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
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毽球比赛报名表
单位(公章):___________组别________________
领队:_________教练: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毽球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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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乒乓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5月20日-22日。
地点:深圳外国语学校(高中部)。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
四、竞赛项目
高中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
打。
初中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初中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
双打。
小学甲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小学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
小学丙组:男子单打、女子单打。
五、竞赛组别
(一)高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生。
(二)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生。
(三)小学组:
1.甲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的小学生。
2.乙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2007年1月1日以前
出生的小学生。
3.丙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2007年1月1日以
后出生的小学生。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五)获得2014年、2015年广东省青少年乒乓球锦标赛、广
东省体育传统校乒乓球锦标赛前六名者必须报名参加初中甲组、小
学甲组的比赛,不得参加乙组、丙组比赛。2014年深圳市运动会、
2015年深圳市体彩杯各组别比赛前两名者可自愿报名参加初中甲
组、小学甲组比赛。
七、参赛报名规定
(一)每学校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单打、双打、混合双
打每队限报2(人)对运动员。
(二)报名时请按运动员技术水平由高至低排列,抽签时以报
名排序为依据。各参赛队,一经正式报名,任何原因均不得更改,
也不可更换队员。
(三)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和电子报名
表一份,纸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学籍表、第二代身份证或居
住卡(无深圳户籍者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运动员一
寸近照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乒乓球赛运动员照片存查
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四)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5月12日上午9:30-12:00,下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单项比赛:采用淘汰赛及淘汰附加赛。
(二)比赛使用40毫米,双鱼牌,白色球。
(三)比赛执行中国乒乓球协会审定的最新《乒乓球竞赛规
则》。
(四)种子的确定以上届比赛成绩为依据。
(五)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运动员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九、奖励办法
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按9、7、6、5、4、3、2、
1记入团体总分,按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计计分,分数多者名
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十、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
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乒乓球赛报名表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乒乓球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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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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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别:
2016 年深圳市中学生排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5月25日-29日。
地点:布吉中学。
三、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小学校(含职校)。
四、竞赛组别
高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生。
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生。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五)所有报名参加比赛运动员在第一阶段三分之一的比赛场
次中上场打满一局。
六、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校限报男女各1队(高水平
传统项目学校除外),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运动
员各12人。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交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电子
文档)。
(三)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
份,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中学生排球比赛运
动员照片存查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四)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5月18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排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办法根据报名队数确定。
(三)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胜一场得2分,负一场得1
分,弃权得0分,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四)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按积分相等队之间的
Z值、C值决定名次,值高者名次列前;Z值相等,再以C值高者
名次列前。
C值=A(胜局总数)/B(负局总数)
Z值=X(总得分数)/Y(总失分数)
(五)网高:高中组:男子组2.43米;女子组2.24米。
初中组:男子组2.35米;女子组2.15米。
(六)报到:按大会编定的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比赛场地报
到。
(七)高水平学校、传统项目学校如有两队(含两队)以上报名,
即设立高水平组别的比赛。如只有一队,可与非高水平学校和传统
学校的第一名进行比赛,如胜并列第一名,若负并列第二名。
(八)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
运动员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九)参赛队的比赛服装及号码必须符合规则要求,否则不许
上场比赛。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比赛奖励各组别前8名,如遇参赛队数不足8队时,则按参赛
队数减1录取,并颁发奖杯或奖牌。
2016 年深圳市中学生排球赛报名表
2016 年深圳市中学生排球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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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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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别: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18-19日。
地点:龙华新区松和小学。
三、参加单位
全市各中学自愿参加,小学组由各区先行组织比赛后选拔2所
学校参加。
四、比赛项目及组别
(一)中小学生健美操
中学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男子单人操、女子单人
操、双人操(性别不限)、三人操(性别不限)、六人操(性别不
限)。
(二)中小学生啦啦操
中学组(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组:花球套路、爵士套路、
街舞套路。
五、参赛资格
(一)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
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的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六、报名规定
(一)以学校为参赛单位,每所学校可报1-2队,每队可报
领队1人、教练员2人、医生1人。健美操:每队可报运动员12
人,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兼报2项。参赛队员可同时兼报健美操和
啦啦操项目。啦啦操:每队可报运动员8-24人。
(二)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加盖学校公章报名表一式二份和
电子报名表,学籍表、学生证、第二代身份证或居住卡原件、复印
件各一份,领队、教练员及运动员一寸近照各两张,(一张办理运
动员证,另一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运动员照片存查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三)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日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健美操:
执行FIG国际体操联合会健美操委员会制定的《2013-2016竞
技健美操竞赛规则》。
(二)啦啦操:采用2014版啦啦操竞赛规则。
(三)各队参赛音乐(高质量的CD)务必在报到时提交,每
张CD只可录入一首音乐,并填写相应的单位、名称、参赛项目等
信息。
八、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一)健美操
1.各单项按成绩录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
分。
2.凡获各组别各单项前八名分别颁发获奖证书,报名人数不足
八人,则减1录取。
3.按成绩分别录取中学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前八名,并颁发奖
杯或奖牌。报名不足八队(含八队)时,则按报名队数减1录取。
(二)啦啦操
各组别各单项分别根据比赛成绩设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等奖进行奖励。(特等奖一名,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名额分
别控制在参赛队伍数的20%、20%、40%之内)
九、经费及保险
各队参赛经费自理。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
意外伤害保险”报名时上交保险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教 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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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健美操啦啦操比赛
运动员资格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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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篮球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6月29日-7月3日。
地点:待定。
三、参赛单位
各区、直属学校各组别限报1队(高水平运动学校在区比赛中
获得冠军,则不占用本区名额)。
四、竞赛组别
(一)高中男、女子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
生。
(二)初中男、女子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
生。
(三)小学男、女子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小学
生。
(四)职校组:具有深圳市中等职业学校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
学生。
五、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顶
小。
六、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运动员12人。
(二)参赛单位按要求上交电脑打印,并加盖学校公章参赛报
名表一式两份。
(三)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
份,大一寸免冠照片1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篮球比赛
运动员照片存查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四)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6月15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七、竞赛办法
(一)比赛执行国际篮联最新审定的《篮球竞赛规则》。
(二)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分小组进行单循环赛,
第二阶段进行交叉淘汰决出1-8名。
(三)特殊规定。
1.比赛时间:比赛由四节组成,每节10分钟,第1-3节除暂
停外不停表,第4节按照《规则》要求(停表)进行。小学组除第
4节最后2分钟按照净时间比赛外,其余时间均不停表。
2.初中组每队必须分成两组各6名运动员分别参加第一、二节
比赛,并且每名队员单节至少上场满5分钟。只要有1名队员前2
节中没有打满5分钟,比赛后将分别在每节该队成绩中扣除5分。
第3、4节上场队员不限。比赛过程中如因队员受伤不足5人时,
可由对方教练指定本队任一队员代替。
(四)各队须准备两套(深、浅颜色各一套)号码清晰的比赛服
装,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合。
(五)比赛报到:各队按大会编定的比赛时间提前30分钟到
比赛场地报到,迟到15分钟以内,判迟到队教练员技术犯规1次,
执行2次罚球,迟到超过15分钟作弃权论处。
(六)女子组比赛使用6号球,小学生使用5号球。
八、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凡获各组别男、女前8名的队给予奖励,报名不足8队(含8
队)时,则按报名队数减1录取。
九、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
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篮球赛报名表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篮球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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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学生武术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7月2日-3日。
地点:宝安实验学校。
三、参赛单位
全市各初中、高中学校。
四、比赛项目
(一)拳术类项目:自选长拳、自选南拳、自选太极拳。
(二)短器械项目:自选刀术、自选剑术、自选太极剑、自选
南刀(女子)。
(三)长器械项目(不含太极器械类):自选棍术、自选枪术、
自选南棍(男子)。
五、竞赛组别
(一)高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生。
(二)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生。
六、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代表队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
式的联合组队。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七、参赛报名规定
(一)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
人,男、女运动员若干人。
(二)各参赛队报名时交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表一式两份及电子
报名表一份。
(三)报名时须交验二代身份证及学籍表原件和复印件各一
份,大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中学生武术比赛运
动员照片存查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四)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6月22日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武术运动管理中心审定的最新
《武术套路竞赛规程》。
(二)每名运动员最多只能参加二个项目比赛。
(三)每场比赛运动员上场前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和运动员
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四)长拳、太极拳、太极剑项目必须配乐。
九、奖励办法
各单项分别录取前八名进行奖励;按9、7、6、5、4、3、2、
1记入团体总分,按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积计分,分数多者名
次列前,如积分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依次类推。
十、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复印件,否则不予
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武术比赛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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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武术比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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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9月22日—25日。
地点:待定。
三、参加单位
(一)高中组:全市各高中学校。
(二)初中组:各区限报5所学校,市局直属初中不限。
(三)小学组:各区限报5所学校,市局直属小学不限。
四、竞赛组别
(一)高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生。
(二)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生。
(三)小学组:
1.甲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2007年9月1日以前
出生的小学生。
2.乙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2007年9月1日以后
出生的小学生。
五、竞赛项目
(一)高中组:(所有项目男、女适用)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100米、200米仰泳,100
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二)初中组:(所有项目男、女适用)
50米、100米、200米、4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
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三)小学组:(所有项目男、女适用)
1.甲组:50米、100米、2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
米、100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200米个人混合泳,4×50
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泳接力。
2.乙组:50米、100米自由泳,50米、100米仰泳,50米、100
米蛙泳,50米、100米蝶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50米混合
泳接力。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各校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
籍的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各组必须以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个
人或联合组队参赛。
(四)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大
顶小。
(五)未获得参加比赛资格学校的优秀运动员报名条件。
1.2016年各区中小学生游泳比赛单项比赛第一名者。
2.在各级各类正式比赛中成绩达到上一年市中小学生游泳比
赛前二名者。
3.经市教育局审查符合报名条件,准予参加具备资格项目的单
项比赛,并以所在学校为单位报名参赛,报名表加盖学校公章。为
确保比赛安全有序,由学校体育教师负责报名并组织参赛,不接受
家长及其他社会人员的报名。
(六)运动员报名标准详见附表1。
七、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2人(必须
是学校体育教师);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组、小学乙组运动员
各12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二)每个项目每个参赛单位限报2人,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
另可兼报接力。
(三)报名办法:
各参赛单位必须交报名表(纸质2份和电子版1份)、成绩
证明单、学籍表、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粘贴有运动员照片
和相关信息的“运动员资格存查表”各一份。
(四)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9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游泳竞赛规则》。
(二)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一次性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各代表队须自备并督促运动员必须穿着符合《游泳竞赛
规则》规定的泳装参加比赛。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
证原件,由赛会审查(检录)。
(五)各代表队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负责。报名时必须认真审查
参赛运动员资格,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发现弄虚作假者,
市教育局将进行通报批评。
九、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取前八名,按9、7、6、5、4、3、2、1计分,
接力项目加倍计分。
(二)破省纪录加15分;破市纪录加10分;破市组纪录加7
分;达健将级运动员标准加15分;达一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达
二级运动员标准加5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只加一次破纪录和一
次运动员等级分)。
(三)8人(队)以下报名项目,则按报名人数(队数)减一录
取;只有1人(队)报名的项目,不足3队报名的接力项目,则取消
该项比赛。
(四)团体总分按各队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计计分,分
数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按破纪录级别、次数排列名次,破纪
录级别高、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第一名多者列前,
依次类推。
(五)运动员比赛成绩未达到本规程规定的“运动员报名标准”
者每一次扣团体总分3分。
(六)奖励办法:
1.分别录取高中组、初中组、小学甲、乙组团体总分前八名队
伍,并颁发奖杯或奖牌。
2.凡获各单项前八名和破纪录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十、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深圳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组别:
领队:
教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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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游泳比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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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班别:
2016 年深圳市校园足球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和地点
(一)竞赛时间:10月21-26日。
(二)竞赛地点:待定。
三、竞赛分组和参赛单位
(一)小学男子甲组(三、四年级)
1、各区(新区)冠军队参赛
2、市局直属小学可直接参赛
(二)小学男子乙组(五、六年级)
1、各区(新区)冠军队参赛
2、市局直属小学可直接参赛
(三)初中男子组:
1、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冠、亚军队
参赛。
2、盐田区、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冠军队参赛。
3、市局直属初中可直接参赛
(四)高中男子组:(1998年9月1日至2001年8月31日
期间出生)
1、各区(新区)冠军队参赛
2、市局直属高中可直接参赛
四、运动员(学校)参赛条件
(一)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由所
在同一所学校具有本校学籍本年度在本校在读学生组成。
(二)运动员必须是遵守中学生行为规范,思想进步,文化
课考试成绩合格,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项目比
赛,且有2015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上报数据的中学生。
(三)凡报名参加中国足球超级联赛、全国足球甲级联赛、
全国足球乙级联赛、中国足协杯比赛、U-19足球联赛、U-17足
球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加本次比赛。
(四)参加了2016年广东省“省长杯”足球联赛青少年竞技
组比赛的运动员和获得广东省第14届运动会竞技体育组足球比
赛前六名的运动员均不得报名参赛。
五、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小学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医生1人,
运动员人数8—20人。
(二)初中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医生1人,
运动员人数10—30人。
(三)高中组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医生1人,
运动员人数14—30人。
(四)运动员身体健康,并购买了人身意外保险。
(五)报名时间与地点
1.10月13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六、竞赛办法及赛程安排
(一)小学组采用5人制,使用4号足球,比赛时间为40分
钟,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二)初中组采取8人制,使用5号足球,比赛时间为60分
钟,上下半场各3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三)高中男子组采取11人制,使用5号足球,比赛时间为
80分钟,上下半场各40分钟,中间休息不超过10分钟。
(四)比赛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各区自行组织预赛,第
二阶段进行城市决赛。
七、计分及决定名次办法
(一)循环赛
1.胜一场得3分,平一场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
2.全部比赛结束,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3.如遇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下列顺序排列名次。
a.积分相等队之间同一阶段相互比赛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b.积分相等队之间同一阶段相互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
前。
c.积分相等队之间同一阶段相互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
前。
d.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净胜球,多者名次列前。
e.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
f.积分相等队同一阶段全部比赛红牌数少者,名次列前。
g.以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二)交叉赛
每场比赛必须分出胜负,如打平则直接罚球点球决定胜负,
五人制(5+1),八人制(3+1),十一人制(5+1)。
八、竞赛规则及有关规定
(一)执行国际足联最新审定的《足球竞赛规则》和《五人
制足球竞赛规则》。
(二)参照执行《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联赛纪律规范》和《中
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
(三)相关规定
1.参加第二阶段城市决赛的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必须穿
皮面(胶粒或碎粒胶钉)足球鞋,佩戴护腿板(小学男子甲组可
以不带),第一阶段小学组比赛关于装备的要求由各区自行商定。
2.运动员在参加比赛时不准佩戴饰物和眼镜。
3.每场比赛,所有上场队员必须向裁判员交验二代身份证或
港澳台证件或护照,否则不得上场参赛。
4.五人制比赛不执行累计6次犯规和净打时间的规定。
5.比赛开始前30分钟,教练员必须把上场队员和替补队员
的名单交裁判员检查,没有报名的队员不得上场参赛,小学组每
一场比赛可报15名运动员,换人有关规定按照五人制的规则执
行。初中组每一场比赛可报20名运动员,可替换10人,高中男
子组每一场比赛可报22名运动员,可替换10人,位臵不限,被
替换下场的队员该场不得重新被换上场,初中组和高中组全场比
赛过程中各队只允许换人3次(每次换人人数不限),中场休息
时换人不计算在内。
6.各队伍必须准备两套深、浅不同颜色并有明显号码的比赛
服装,比赛服装(包括上衣、短裤、袜子)的颜色全队必须一致,
守门员的服装颜色与其他队员服装颜色应有明显区别,违者不得
上场比赛。场上队长必须自备6公分宽并与上衣颜色有明显区别
的袖标。
7.比赛服装的号码必须与报名表相符,不得更改、不得无号、
不得重复。
8.如遇一个队在比赛中场上队员不足3人(五人制)、4人
(八人制)、7人(十一人制)时,则比赛终止,判对方3:0
(五人制5:0)获胜,如比赛终止时,实际比分超过3:0(五人
制5:0),以实际比分为准。
9.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比赛中断,经组委会的多方努力
仍未能恢复比赛,当时的比赛成绩有效,组委会尽快另选场地补
足比赛时间(包括罚球点球)。
10.运动员累计三张黄牌或被裁判员出示红牌,将停止下一
轮比赛资格,如有纪律处罚除外。
11.各参赛队应加强赛风赛纪的管理,家长和随队人员如出
现任何的违规违纪行为由参赛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九、奖励办法
(一)录取、奖励前八名队伍,对获得前八名运动队颁发奖
杯。
(二)设立最佳射手、优秀裁判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运动
员奖和优秀组织奖。
2016 年深圳市校园足球比赛报名表
2016 年深圳市校园足球比赛运动员照片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手
机:
照片粘贴处
姓名:
性别:
组别:
年级班别:
照片粘贴处
姓名:
性别:
组别:
年级班别:
照片粘贴处
姓名:
性别:
组别:
年级班别:
照片粘贴处
姓名:
性别:
组别:
年级班别:
照片粘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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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深圳市教育局。
二、竞赛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12月8日—11日。
地点:深圳大学体育场。
三、参加单位
(一)高中、职校组:全市各普通高中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
(二)初中组:
1.盐田区、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各1队。
2.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各2队。
3.市局直属初中可单独组队直接参赛。
(三)小学组:
1.盐田区、光明、坪山、龙华、大鹏新区各1队。
2.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各2队。
3.市局直属小学可单独组队直接参赛。
四、竞赛组别
(一)高中、职校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高中生、
职校生。
(二)初中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初中生。
(三)小学组: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本校在读小学生。
五、竞赛项目
(一)高中、职校组(16项)
①短跑类:100米、200米、400米;
②中长跑类:800米、1500米、男子5000米、女子3000米;
③跨栏类:
男子110米栏(栏高1.00米、栏间距9.14米,);
女子100米栏(栏高0.84米、栏间距8.5米);
400米栏(栏高:男子0.914米,女子0.762米,栏间距35
米)
④跳跃类: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⑤投掷类:铅球(男子6千克、女子4千克)
标枪(男子700克、女子600克)
⑥接力类:4×100米接力、6×800米接力。
(二)初中组(14项)
①短跑类:100米、200米、400米;
②中长跑类:800米、1500米、3000米;
③跨栏类:男子110米栏(栏高0.914米,栏间距9.14米)、
女子100米栏(栏高0.762米,栏间距8.5米);
④跳跃类:跳高、跳远、三级跳远;
⑤投掷类:铅球(男子5千克、女子4千克)、标枪(男子
600克、女子500克);
⑥接力类:4×100米接力、6×800米接力。
(三)小学组(10项)
①短跑类:100米、200米、400米;
②中长跑类:800米、1500米;
③跳跃类:跳高、跳远;
④投掷类:铅球(男子4千克、女子3千克);
⑤接力类:4×100米接力、6×800米接力。
六、运动员参赛条件
(一)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在报名日期前具有深圳市正式学籍的
本校在读学生。
(二)需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所报名项目的比
赛。
(三)高中组、职校组、初中组、小学组必须以本学校为单位
报名参赛,不得以任何形式的联合组队。
(四)对具有正式学籍的市、区体校的运动员必须在本学校就
读方能代表所在学校参加比赛,只挂靠不就读的学生不能报名参
赛。
(五)各组别的学生只能参加本组别比赛,不能以小顶大或以
大顶小。
七、报名规定及办法
(一)以学校为单位,每队(组别)限报领队1人、教练员3
人,运动员20人(男、女运动员各10人)。
(二)每个项目每个单位限报2人,每个运动员限报2项,可
兼报接力。
(三)每名运动员必须在①至⑤(小学组①至④)中任意报2
个不同类别的单项,也可就报一项,另可兼报接力;
(四)各参赛单位报名时需交纸质报名表一式二份和电子报名
表一份,纸质报名表上加盖单位公章,学籍表、第二代身份证或
居住卡(无深圳户籍者提供居住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运动
员一寸近照张贴在“2016年深圳市学生田径运动会运动员照片
存查表”上,并填好相关信息。
(五)报名及教练员会议的日期与地点:
1.报名时间:11月22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
—17:00。
2.报名地点: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
3.教练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在报名时进行通知。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二)400米以下(含400米)的径赛项目按预赛成绩取前8
名决赛,预赛不足8人(队)含8人、8队)及800米以上(含
800米)的径赛项目进行采取一次性决赛,中长跑类项目采取不
分道起跑、尽量不分组决赛,按成绩排列名次。
(三)运动员必须穿运动服参赛。
(四)每场比赛运动员检录时必须提交第二代身份证、运动员
证原件,由赛会审查,否则不能参加比赛。
九、录取名次、计分及奖励办法
(一)各单项取前八名进行奖励,按9、7、6、5、4、3、2、
1计分,接力项目按2倍计分;
(二)破省纪录加15分;破市纪录加10分;破市组纪录加7
分;达健将级运动员标准加15分;达一级运动员标准加10分;
达二级运动员标准加5分(一人在同一项目中只加一次破纪录
分和一次运动员等级分)。
(三)不足8人(含8人)(队)以下报名项目,则按报名人数
(队数)减一录取;不足3队(含3队)报名的项目,则取消该
项比赛。
(四)团体总分按各队在各单项比赛中得分多少累积计分,积
分多者名次列前;如积分相同,以破纪录级别高者名次列前。如
仍相同,则以总破纪录次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同,则以获第
一名多者名次列前。如依旧相同,则以获第二名多者名次列前,
余类推。
(五)奖励办法:
1.凡获各单项前八名和破记录者分别颁发获奖证书。
2.按成绩分别录取高中职校组、初中组、小学组团体总分前
六名及各组别男子和女子团体总分前六名的队伍,并颁发奖杯。
十、资格审查及处理办法
按《竞赛规则总则》“第九条款”的相关规定执行。各代表
队为运动员参赛资格负责,报名时必须认真审查参赛运动员资
格,严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发生。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比赛资
格及团体总分,并进行通报批评。
十一、经费及保险
(一)各队参赛经费自理。
(二)参赛运动员、教练员、领队必须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
险”,报名时须向赛会交验保险单据,并上交保险凭证复印件,
否则不予参赛。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报名表
学 校(盖章):
领 队:
教 练:
联系手机:
2016 年深圳市中小学生田径比赛运动员资格
存查表
报名单位名称及盖章:
经办人:
手
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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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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