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教育局关于做好深圳市校园足球
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新区公共事业局,市局直属各中小学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六部委《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
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推进实施《深圳市中小学
体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加快我市中小学校校
园足球的推广和普及,决定组织开展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以下简称特色学校)遴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特色学校遴选,积极推动校园足球的普及,形成一批校
园足球教育教学工作引领示范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校
园足球,带动学校进一步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全面落实“校
园体育一小时”,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满足学生足球学
习的需求。2016年遴选首批100所市级足球特色学校。到2020
二、遴选范围
全市各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下同)。已获“2015年全
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称号学校不再参加遴选。
三、遴选原则
(一)统筹兼顾。统筹兼顾全市各区和学校类型,按高中、
初中和小学1∶3∶6的比例进行遴选,适当向寄宿制学校和九年
一贯制学校倾斜,以有利于促进各区校园足球活动的普及发展。
(二)立足长远。整合我市“校园足球定点学校”、“体育
传统项目学校”等现有资源,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注重引导,
鼓励创新,吸引和鼓励更多的学校提高体育教学质量,努力争创
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四、申报条件
凡符合《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附件1)
条件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均可申报。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学校积极
申报。
五、遴选程序
(一)学校自主申报。凡达到基本条件的学校,按要求填写
申报表(附件2),并将申报报告及相应佐证材料等(附电子版),
报送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二)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校园足
球特色学校基本条件要求,组织专家对本区申报学校的申报报告
及材料进行审核,将达到标准要求的学校列为遴选对象。在向社
会公示的基础上,向市教育局进行推荐。
(三)市教育局评审认定。市教育局在各区教育行政部门推
荐基础上,组织专家进行复核遴选,并结合相关工作进行实地抽
查,经面向社会公示后,最终确定特色学校名单,并予以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市教育局对获评“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予以命
名并授牌,并给予每所特色学校每年10万元的专项经费支持。
获评学校优先推荐参加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遴选。
(二)对特色学校在招收足球特长生、校园足球教学、训练
和竞赛、师资培训、选送学生培训等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并将特色学校情况纳入教育工作考核内容。
(三)鼓励各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
本标准,开展本区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建设工作,形成建设梯队。
七、有关要求
(一)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统筹协调,
认真组织,严格把关,确保把条件有基础,活动有普及,开展有
特色的学校遴选出来,并加大对特色学校的支持力度,完善政策
措施,加强指导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带动校园足球更广泛
普及和深入发展。
(二)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依据全国校园足
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实事求是撰写申报报告。做到申
报材料真实可靠,有备案可查。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单位,
实行“一票否决”。
(三)各区(直属学校)具体推荐名额附后(附件4),请
各区于2016年5月15日前将本区推荐的特色学校申报表(附件
2)、申报汇总表(附件3)、公示照片及各校上报的相关材料报
送至市教育局德体卫艺处(市民中心C区2077室),电子稿发送
至邮箱:huangzm@sz.edu.cn。市局直属学校材料直接报送市教
育局德体卫艺处。
附件:1.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
2.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表
3.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4.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深圳市教育局
2016年4月28日
(联系人:黄镇敏,联系电话:88102115)
附件1
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基本标准(试行)
根据加快发展和普及校园足球的精神,为确保校园足球特色
学校遴选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制定本标准。
一、组织领导
(一)落实上级政策。学校高度重视学校体育和学生体质健
康,按照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及有关规定开展体育教学和校园足
球工作。
(二)纳入发展规划。将校园足球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
工作计划,并严格执行。
(三)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在校长领导下,学校有关部门共
同参加的校园足球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指导本校校园足球工作的
开展。
(四)完善规章制度。学校制定有校园足球工作组织实施、
招生、教学管理、课余训练和竞赛、运动安全防范、师资培训、
检查督导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并且不断完善。
二、条件保障
(一)配齐配强体育师资。在核定编制总量内配齐体育教师,
能满足教学工作需求,并至少有一名足球专项体育教师。每年能
提供一次体育师资参加培训机会,学校定期开展体育教学研究,
不断提高体育教师教学技能。
(二)落实体育教师待遇。体育教师开展体育教学和足球训
练和活动要计入工作量。保证体育教师在评优评比、工资待遇、
职务评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三)场地设施建设完备。场地设施、器械配备基本达到国
家标准,能满足体育工作的需求,不断得到补充,并建设有适合
学校条件的足球场地,足球及基本训练竞赛器材数量充足。
(四)体育经费保障充足。设立有体育工作专项经费,纳入
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原则上年生均体育教育经费不低于10%,保
证体育和校园足球工作的正常开展。在为学生实施校方责任险的
基础上,为学生新增购买运动意外伤害险。
三、教育教学
(一)教学理念先进。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坚持健康第一,
把足球作为立德树人的载体,积极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
发展,健康成长。
(二)保证体育时间。按照国家要求,开足开齐体育课,保
证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把足球作为
体育课的必修内容,每周用一节体育课进行足球教学;高中阶段
学校开设足球选修课;足球运动纳入大课间或课外活动。
(三)开发足球课程资源。根据国家校园足球教学指南,因
地制宜,开发和编制足球校本教材,实施适合学生年龄特点的足
球教学和课外活动。
(四)营造校园足球文化。经常开展以足球为主题的校园文
化活动(如摄影、绘画、征文、演讲等)。建立基于互联网的校
园足球信息平台,动态报道足球活动、交流工作经验、展示特色
成果。
四、训练与竞赛
(一)成立足球组织。学校有足球俱乐部或兴趣小组,吸纳
有兴趣的学生参与足球活动。小学三年级以上建有班级、年级代
表队,学校建有校级男、女足球代表队;学生基本达到全员参与
足球。
(二)开展科学训练。学校制定有系统、科学的训练计划,
常年开展课余足球训练,注重提高训练效益,并配备有安全、医
疗等应急方案。定期邀请校外专业教练员提供技术指导。
(三)建立竞赛制度。不断完善校内足球竞赛制度、并趋于
稳定;每年组织校内足球班级联赛、年级挑战赛,每个班级参与
比赛场次每年不少于10场;积极参加校园足球联赛;主动承办
本地足球比赛。
(四)支持学生发展。鼓励有天赋、有潜力学生参与校外足
球训练、培训和比赛,并积极向上级特色学校及各级各类足球优
秀运动队输送人才,为学生提高足球竞技水平和运动能力创造条
件。
附件3
深圳校园足球特色学校申报汇总表
附件4
深圳市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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